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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6-12-19 09:18:54
 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推进我村的文明自治,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新农村,现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条:村民要自觉学法、守法,要敢于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反对一切不文明行为。
第二条:  自觉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对故意拖欠或拒不完成者,经教育无效,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第三条:组织煽动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者,将严肃处理。诈骗害人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村民有支持村政依法治村,服从管理的义务。必须支持村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公务,否则将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土地属国家所有,集体安排,要合理利用土地。未经村政统一规划或者已规划而未经村政批准建设的土地,一律不准私自填土或搭建,违者将强制去土及拆除违建物。
第六条:拖欠村政历年款项的(上届干部移交账务时明确欠数额),应主动到村政办理还款手续。楼房地及厝地款未缴或不按当时规划时的价格全额缴清的,一律按现在村政规定价格收取。
第七条:建设楼房时应按村政规划建设,违者一律强行拆除(包括临时设施)。由村政组织人力拆除的,费用全部由违者承担。
第八条:临时于公共场所搭建的建筑物,视实际情况,村政规划拆除的,应无条件服从。
第九条:凡已由村政赔付田产的责任田,各户无理由提出收回耕种,待适时作土地进行全面调整。
第十条: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设施的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遵章守法。申请水龙开户,严禁一表多户。
第十二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民事纠纷应及时报告村治保会或保安队。严禁幕后策划、挑衅、煽动、制造矛盾。调解期间另起事端者,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村民应自觉履行该义务。
第十四条:讲究卫生。生活垃圾应堆放入各个垃圾点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