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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6-12-23 14:49:49
松溪村村规民约
 
为维护我村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1.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村址,校址,公共场所、生产等公共设施。
2.爱护林木果树,农业各项作物,维护生产秩序,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对偷盗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在家庭设赌坊,聚众设赌或参赌者,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村民向集体承包的各种项目,不履行合同条款的,除教育承包者限期履行合同外,情节严重,终止合同,移送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和计生政策。
6.自觉执行殡改火化政策。
7.对举报一切治安条件,犯罪线索者,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并保密。
8.本公约自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