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1 15:17:19
为全面做好我社区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选举方式
本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
二、关于选举日
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为2017年4月28日。
三、关于参选资格
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结合我社区实际,以下几类人员有参选资格,可在本社区进行登记[可参考《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指引》P39页第一节内容]:
(一)本社区居住18周岁公民有选举权
(二)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不能参加选举的无选举权
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以下简称“参选居民”)名单,从2017年4月8日起开始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和各居民小组公布。
四、关于认定选票和计票规则
(一)有效票的认定(包括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的认定)。
(二)无效票的认定[包括空白选票(即弃权票)、瞎写的选票、不按规定写的选票的认定]。
(三)采用“下加计票法”。
(四)同名同姓居民的识别。
五、关于居民代表的推选和居民小组长的选举
居民代表推选、居民小组长选举的时间安排参照日程安排表。
一、关于选举方式
本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
二、关于选举日
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为2017年4月28日。
三、关于参选资格
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结合我社区实际,以下几类人员有参选资格,可在本社区进行登记[可参考《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指引》P39页第一节内容]:
(一)本社区居住18周岁公民有选举权
(二)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不能参加选举的无选举权
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以下简称“参选居民”)名单,从2017年4月8日起开始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和各居民小组公布。
四、关于认定选票和计票规则
(一)有效票的认定(包括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的认定)。
(二)无效票的认定[包括空白选票(即弃权票)、瞎写的选票、不按规定写的选票的认定]。
(三)采用“下加计票法”。
(四)同名同姓居民的识别。
五、关于居民代表的推选和居民小组长的选举
居民代表推选、居民小组长选举的时间安排参照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