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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上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17-04-12 10:10:44
 坪上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
选举公告
(第2号)
 
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附件:
《坪上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坪上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017年4月7日
坪上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关于选举方式
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
 
  • 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职位职数
经镇人民政府批准,本村村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4人共5人组成。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
 
  • 关于选举日、选举地点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日为2017年4月28日,各票箱统一在4月28日7时启用,4月28日11时结束投票。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方式进行投票(或者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方式进行投票),设主会场,地点在村文体广场。
 
  • 关于“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本届监票人温文灼;唱票人温锦水;计票人温佛送
 
  • 关于参选资格
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结合我村实际,可在本村进行登记。
本届登记参选村民名单,从2017年4月7日起开始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
 
  • 关于本村本届有效选民
计算村委会选举以本村本届有效选民为基数。选民在选举日不在本村且没有办理委托投票的,或虽在本村却不参加投票的,视作放弃本村本届选举权利,不计为本村本届有效选民。
 
  • 关于妇女委员职位专职专选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精神,本村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并在选票上设置妇女委员专职职位。
 
  • 关于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
需要委托投票或使用流动票箱的参选村民,在参选村民名单公布后5日内由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和书面委托书前往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只能委托近亲属投票,每一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这项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本村设立三个流动票箱,一个固定票箱,在监票人温文灼的监督下,在选举日上门接受身体行动不便的参选村民的投票。
 
  • 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
中心会场设立一个秘密写票处,村民可在秘密写票处写票,地点在村文体广场。
 
  • 关于选举的投票办法
  • 投票方式(采用设立投票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另外经镇政府同意,设立三个流动票箱辅助投票)。
  • 投票次数是一次投票。
  • 领取选票(选票统一由乡镇政府印制)。这项工作有选委会负责。
  • 关于认定选票和计票规则
  • 有效票的认定(如: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等)。
  • 无效票的认定(如:空白选票,瞎写的选票,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等)。
  • 采用“下加计票法”。
  • 同名同姓村民的识别。
  • 其它规定。
  • 关于选举中违法行为的处理
本届选举中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重新选举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对当事人除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赔偿村集体支付给村民的误工补贴。
 
  • 关于村民代表的推选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
  • 村民代表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的时间安排。
  • 村民代表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的方式。
  • 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
  • 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的时间安排。
  • 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的方式。
  • 关于突发性、群体性等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 其他关于提名程序、投票程序、工作移交等,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作出适合本村实际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