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文头垅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10:41:28
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文头垅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本村文头垅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人:普宁市里湖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里湖镇
寨洋村民委员会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林建伟 联系人:陈坤松
电话:15915637650 电话:13580167722
2017年3月14日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本村文头垅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标
- 建设地点:里湖镇寨洋村内
- 建设规模:预算金额175618.44元。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计划工期:15个日历日
- 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招标方式
- 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 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 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外来企业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报名须知
- 面向具有施工企业资质三级的单位公开 招标,报名时持该单位的有效证书一式三份,并填写投标申请书。
- 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一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 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之日起,按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的要求时间15日内完成本工程。
- 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咨询,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报名地址:里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10:30时开始,竞标地址:里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里湖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普宁市里湖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里湖镇
寨洋村民委员会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林建伟 联系人:陈坤松
电话:15915637650 电话:13580167722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