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镇岐岗村村规民约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岐岗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村《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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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干部、党员、村小组组长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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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 认真做好扶贫工作,深入基层、关心了解村里的弱势群体的生活情况,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原则,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基本任务,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为途径。
第五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打击“村霸”、“市霸”、及黑恶势力。以营利为目的在家庭设赌或聚众赌博的视其情节轻重处理。
第六条 全体村民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要求进行各项工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认真执行建设用地细则。村民责任田只有种植管理经营权,任何人不得随意在责任田建房、建厕池、挖塘取土、不得出卖土地、不得丢荒,违者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妥善做好村庄规划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做好充分准备。
第七条 倡导讲卫生、勤清洁、不吃野生动物等文明生活习惯。增强环保意识,维护公共卫生,不准乱贴乱画。搞好环境卫生,确保村民健康,坚持做好门前“三包”,支持“三清理三拆除”,整治好人居环境。
第八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私自占用路面、乱搭乱建。
第九条 弘扬自治法治德治精神。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第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十一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权益。
第十二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2)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3)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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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反对炫富铺张,提倡移风易谷,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反对薄养厚葬。
本村规民约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