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22-05-06 10:16:45
办理死亡证明:(死者非医院内正常死亡)
1、办事人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村)开具证明。
2、办事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卫生院办理死亡证明书。相关资料包括:
①、社区(村)证明原件;②、死者生前有效病历、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代办的家属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当地派出所凭死亡证销户,二、三、四联盖章,留第二联。
4、殡仪馆凭死亡证第四联火化,留存第四联,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管。
办理贫困证明:
1、办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常住地村委会开具家庭困难证明。
2、办事人携带家庭困难证明到镇(乡)民政部门受理。
3、办事人携带镇(乡)、村两级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